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根据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省委、省政府《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清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及区委、区政府《清远市清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规定,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围绕社保建设、社保发展中心工作,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各项要求,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手段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同时突出重点,加强领导,创新形式,促使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就2018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
为切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成立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依法行政工作日常事务,并落实了专项经费。
二、依法全面履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方面: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向社会公开,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我局已完成了社保部门权责清单的公布工作,并实行动态管理。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方面:2018年度我局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
3.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有关规定,部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经集体讨论决定,制定了局党内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局领导班子会议事项决策制度和局领导班子“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三结合”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不断完善依法决策程序,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听证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2018年度我局暂无重大行政决策,无违法决策行为发生。
4.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明确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具体执法责任。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有关人员能做到认真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并持证上岗,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机制完善,制度健全,不存在合同工、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情形。
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方面:一是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大力推进社保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二是完善了单位的信息公开制度,拓宽了信息公开渠道,制定了政务公开负面清单,明确不予公开范围。三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并及时更新。四是及时做好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五是完善了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并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参保人的业务咨询。六是注重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对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单位页面的管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开展互动交流、提供在线服务,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截至12月14日,我局信息公开共241条,依申请公开办理0件。
6.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一是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按照法律和上级的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制定了《清远市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二是认真做好信访、网上咨询工作和12345政务热线工单处理工作。截至12月14日,我局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5宗,已处理5宗;共收到网上咨询10件,已处理10件;共收到12345政务热线工单468件,已处理465件,还有3件正在处理中。2018年度我局无违法违纪、失误、过错等问题发生,无行政复议案件。
7.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方面:深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大力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审批,加强事前和事中、事后监管,成效明显。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8.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方面:一是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我局将普法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了局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领导机构,确保了普法及依法行政工作在我局健康有效发展。二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的实施,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检查总结。三是建立了法制宣传骨干队伍,定期开展了法制培训工作,工作有措施并落到实处,培训效果明显。四是建立健全了普法工作目标管理网络,普法工作纳入年度一级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落实,落实了具体负责人。五是组织局全体职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对依法行政相关文件的学习。巩固学习《宪法》《监察法》,以大力开展学习宣传宪法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的主题活动为前提,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广泛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有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公民意识和社会主义意识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建设,在全社会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其他传统节日等时间节点,加强对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及时协调相关部门,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等一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六是按照上级要求,订购了普法基础教材,并积极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学习,做好学习记录,系统工作人员普法教育面达100%。
9.加强法制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方面:一是加强法制力量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确保法制力量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二是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今年以来,我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并形成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经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后向区政府和市社保局上报。三是强化对存在问题的整改,局党支部领导和监督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四是加强学习、宣传引导、典型示范和理论研究。我局把《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清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纳入重点学习内容,抓好学习教育和督促指导。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通过局办公大楼LED显示屏、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页面、局官方微博、局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建立工作制度,注重加强法律监督检查工作
1.配合有关部门全面加强对宪法、基本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确保宪法、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确保公民、法人和各级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加强社会公众和舆论对局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并建立了相关工作制度。
四、存在的问题及2019年工作思路
2018年,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仍要清醒地认识到离规范行政工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根据法治清新、依法治区的要求,增强法制教育,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制,提高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完善监督机制,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提升规范执法和为人民服务的水平,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迈进,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扎扎实实的贡献。
清远市清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8年12月14日